航运信息网服务条款
www.csi.com.cn
欢迎阅读航运信息网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 www.csi.com.cn 网站一个船舶买卖、
船员信息交流及航运服务平台。本网是由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发运营,与多家专业的航运类网站合作,为航运人士提供
优于一流船舶买卖、船员求职招聘及船舶出租等服务,是航运领域服务的领导者。
1. 接受条款
通过首页进入www.csi.com.cn网站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航运信息网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条款”) 约束。本网站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航运信息网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航运信息网将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航运信息网网站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航运信息网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 收费
航运信息网为基本会员提供的商务服务是完全免费的,但为付费会员提供有偿的商务服务。您因进行交易、向本公司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本公司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负责支付。本公司保留在无须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份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会员退会须提前三十天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后办理退会手续,年会费不予退还。
(1)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查询本单位会员费用收支记录的权利。
会员有权在航运信息网上查询本系统的所有公开信息以及对会员单位开放的信息增值服务(特殊服务另行计费)。
会员可以通过连网计算机开展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业务活动。
会员有权对航运信息网的各项业务活动提出质疑,并有权对本系统提出建议和批评。
会员有权维护本单位商业机密。
会员有权按规定程序退会。
(2)会员的义务:
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以及在本系统上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时的有关规则。
会员应根据航运信息网的建议,定期更换密码,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会员自身的合法权益。
会员应及时提供本单位信息的供求、价格等各方面的信息,共同保证本系统上所刊登信息的准确、及时、有效。
会员有及时缴纳会费及各项费用的义务。
会员单位的基本资料如发生变更(如法定代表人、银行帐号、企业倒闭等),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进行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3.航运信息网网站仅作为交易地点
本公司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但是,本公司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信息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4.您的资料和交易信息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它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它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份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它供应商的服务,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航运信息网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航运信息网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它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4.1 注册义务
如您在航运信息网网站注册,您同意:(a) 根据 http://www.csi.com.cn 网址所刊载的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b)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您必须向本网站提交您的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c)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航运信息网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航运信息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它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它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4.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它情况,您会立即通知航运信息网;及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航运信息网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4.3 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
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供在航运信息网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信息,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本协议中“信息”一词均含此义)
a. 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信息享有的物权,或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出口管理、贸易配额、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它电脑程序;
g.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连接,或包含对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描述:(i) 本协议项下禁止的货物或服务;或 (ii) 您无权连接或包含的货物或服务。此外,您同意不会:
h. 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
i. 未经其它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它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它资料;
j. 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它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它人士。
4.4 被禁止信息
您不得在本公司网站公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发布如下信息:(a) 可能使本公司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信息;或 (b) 目前列入航运信息网被禁止信息清单的任何信息。航运信息网被禁止信息清单经在此提及而被纳入本协议,并可随时加以更新。
5. 您授予本公司的许可使用权
您授予本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曾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本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它作品内。
6.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航运信息网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航运信息网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它人士获取和使用。
7.在线交易系统
7.1 不得操纵交易
您同意不利用帮助实现蒙蔽或欺骗意图的同伙(下属的客户或第三方),操纵与另一交易方所进行的商业谈判的结果。
7.2 系统完整性
您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www.csi.com.cn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您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本公司网络结构的行动。您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享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您的密码。
7.3 反馈
您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您本身留下正面反馈;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其它用户留下负面反馈 (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 (反馈恶意强加)。
7.4 不作商业性利用
您同意,您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航运信息网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航运信息网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8. 终止
在不限制其它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交易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它资料:(i) 您违反本协议;(ii) 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 (iii) 本公司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您从事涉及本公司网站的诈骗活动,航运信息网可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
9. 服务“按现状”提供
本公司会尽一切努力使您在使用航运信息网网站的过程中得到乐趣。遗憾的是,本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它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它服务中断。为此,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服务”以“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基础提供。航运信息网明确声明不作出任何种类的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航运信息网对下述内容不作保证:(i)“服务”会符合您的要求;(ii)“服务”不会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iii) 通过使用“服务”而可能获取的结果将是准确或可信赖的;及 (iv) 您通过“服务”而购买或获取的任何信息、服务、资料或其它材料的质量将符合您的预期。通过使用“服务”而下载或以其它形式获取任何材料是由您自行全权决定进行的,且与此有关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对于因您下载任何该等材料而发生的您的电脑系统的任何损毁或任何数据损失,您将自行承担责任。您从航运信息网或通过或从“服务”获取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意见或资料,均不产生未在本协议内明确载明的任何保证。
10. 责任范围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航运信息网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航运信息网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i)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ii) 因通过或从“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货物、样品、数据、资料或服务,或通过或从“服务”接收任何信息或缔结任何交易所产生的获取替代货物和服务的费用;(iii) 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您的传输资料或数据;(iv) 任何第三者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 (v) 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11. 赔偿
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它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航运信息网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它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航运信息网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2. 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信息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3. 无代理关系
您与航运信息网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4. 广告和金融服务
您与刊登广告人士通讯或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其推广活动,包括就相关货物或服务付款和交付相关货物或服务,以及与该等业务往来相关的任何其它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仅限于在您和该刊登广告人士之间发生。您同意,对于因任何该等业务往来或因出现该等刊登广告人士而发生的任何种类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航运信息网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如打算通过“服务”创设或参与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通过“服务”收取或要求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新闻信息、警戒性信息或其它资料,敬请注意,航运信息网不会就通过“服务”传送的任何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用性或可用性、可获利性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对根据该等资料而作出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策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15. 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它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航运信息网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航运信息网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信息、服务或其它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信息、服务或其它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航运信息网均不承担责任。
16.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它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航运信息网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17. 转让
航运信息网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18. 其它规定
本协议构成您和航运信息网之间的全部协议,规定了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取代您和航运信息网先前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它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9. 仲裁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浙江舟山市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中国浙江舟山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您或航运信息网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中国浙江地区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您或航运信息网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或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