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营重庆造船厂破产清算组委托,我公司依照《拍卖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拍卖时间:2007年9月28日上午10时
2
、拍卖地点: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3
、拍卖标的:位于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国营重庆造船厂厂区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其中土地为工业划拨地,面积约174916m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面积约30506m2,零星分散在原国营重庆造船厂内7个不相连的地块)和机器设备(462台/套),存货,工程物资等资产,拍卖方式采取整体、增价的拍卖方式。拍卖参考价:3364万元。
4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07年9月17日—19日在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国营重庆造船厂现场展示。
5
、竞买人要求及条件:
(1)
从事装备制造、船舶制造业及相关工业企业,资产经营、开发和利用必须符合重庆市南岸区东港工业园区整体规划(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买受人需解决原国营重庆造船厂500名以上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3)
注册资本在8000万元(含)以上。
(4)
缴纳1500万元拍卖保证金。
6
、其它事项: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2007年9月27日下午5时前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约定数额的保证金(必须在9月27日下午4时前汇到清算组指定帐户上),方能取得本场拍卖会正式资格。
联系人:张先生 13102318353 陈先生13983031860 联交所电话:63622555 联系人:唐女士
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 (重庆联交所)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