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四星级豪华游轮黄鹤轮在武汉海事法院以700万元拍卖成功,武汉扬子江游船有限公司成为该轮的新东家。
黄鹤轮曾是武汉恩佩斯旅游有限公司的一艘游轮,经营路线为重庆至武汉,以接待国外游客为主。2003年9月,该公司向施某借款200余万元,承诺于2005年8月14日前偿还借款及利息,并将黄鹤轮作为抵押。欠款到期后,恩佩斯公司未向施某还款。同年8月25日施某诉至法院。
2005年12月,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施某偿还借款本息250余万元,并支付施某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10万元费用。2005年,恩佩斯公司又因船舶买卖与一游船公司发生纠纷,同年11月15日,因不偿还游船公司的购船定金,黄鹤轮被武汉海事法院依法扣押。
2006年,公司债务累计近500万元。截至武汉海事法院拍卖船舶时,对恩佩斯公司申请执行的案件已有36件。
2007年1月,施某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要求依法拍卖黄鹤轮,3月5日,该院裁定拍卖黄鹤轮。
据法官介绍,此次的拍卖款项将首先用于偿还船员工资等具有优先权的债权,然后依法按照抵押权、一般债权等先后顺序进行偿还。
来源:湖北日报